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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

2019年10月24日
自201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市级统筹,参保人数稳步增加。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共计309.46万人,比去年底净增加7.66万人,其中,近12万困难人员享受参保个人缴费政府全额补助。
今天记者从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宁医发〔2019〕77号),确定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四类人群的缴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在校中小学生的参保政策。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总体保持稳定,相比2019年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方面,仅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了20元/人年,其它三类人群保持不变;个人缴费标准实现统一,2020年起,全市将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实现医疗保险权利对等原则。具体标准为: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6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6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80元/人·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大学生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
2020年政策还进一步做好在校中小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将非户籍在校中小学生纳入参保范围。继续扩大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的参保范围,在宁政发〔2018〕75号文、宁人社〔2018〕142号文件规定的两类非户籍学生儿童外,其它在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就读的非户籍在校学生,均可选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额缴费,保障在校中小学生的医保权益。同时,继续推进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对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南京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我市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另外加大在校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力度。为做好在校中小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医保部门联合教育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以学校为单位,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参保缴费的宣传工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家长按时足额为学生参保缴费,保障学生医保权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方式。为方便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开通多种方式的缴费途径。
1、线上参保。如果你是首次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我的南京”APP中“智慧人社”“居民参保”页面办理参保。申请人的信息由系统根据“我的南京”APP注册信息自动生成,申请人可在“申请类型”一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参保类型,按照页面显示内容填写参保人信息即可。
2、基层经办机构柜面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集中缴费期是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止。也同样有多种方式的缴费途径。
1、线上缴费。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保—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服务”,进行缴费操作;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2、银行柜面进行实时缴费。在全市范围内均可办理,经办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高淳区增加了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区增加了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业务经办银行进行代扣代缴。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银行卡中,由银行在缴费期限内统一代扣。
三、咨询电话
1、社保参保登记、待遇享受方面,参保居民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政策规定。
2、社保申报缴费方面,参保居民可拨打12366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政策规定。
  • 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
  • 审核员:张超 王会敏 张清雅 杨兰 缪露
  • 责任编辑:宋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