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南京广播电视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焦点

南京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 江北新区全域禁放禁售

2019年01月30日

昨天下午,市禁放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城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举行2019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江北新区全部实现禁放、禁售。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马群介绍,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2018年度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全年,共出动执法力量9.1万余人次,查处违规燃放行为62起,查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18起,刑事处罚52人,行政处罚88人。其中,先后破获了六合“3·8生产销售伪劣烟花爆竹案”、建邺“6·5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等5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先后在湖南、江西打掉制贩“黑窝点”9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7800余箱。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人身伤害事故继续保持“双零”。

今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江北新区管委会发布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江北新区的葛塘、盘城两个街道全面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至此,江北新区全部实现了禁放、禁售。目前,我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江北新区全区域,以及栖霞、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的部分街道和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为确保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查处,重点查处流动兜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执法部门巡查和群众报警发现的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对责任人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法处罚;对在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的一律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销售、储存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刑事处罚。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 来源:南京日报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葛梦梦
403 Forbidden

403 Forbidden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