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孩子耳光才允许退款,这样的“霸王条款”可以说是闻所未闻,显然已经超过了一般交易纠纷的范畴。虽然平台表示,这份须知并不是他们官方的规定,但它已经触碰到了法律底线,不能轻飘飘地以卖家自找网络素材、玩梗等加以开脱。卖家诱导、胁迫家长用伤害孩子的方式“自证清白”,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教唆侵权,严重威胁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顺着消保委专家厘清的法律责权利,我们来说说在这起纠纷中,买卖双方还需注意哪些方面。俗话说得好,一枚硬币有两个面。在未成年人线上消费的退款案例中,确实发生过家长冒用子女名义主张退款的情况,那么,对卖家来说该如何区分呢?其实很简单,一切应该依据平台要求,用平台去完成交易。目前,多数平台是对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求,买卖双方都不应该绕开平台去交易。而平台应明确此类情况的鉴定标准、处理流程,让卖家在面对争议时有章可循;同时必须引入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技术手段,从事后争议转向事前防范。要知道,方法总比问题多,关键在于平台是否愿意真正承担起连接买卖双方,维护交易公平的责任。此外,家长同样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家长要管好支付工具,用好手机的控制模式,还要通过日常的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降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及退货纠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