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用餐其实是一个老话题了,然而此次事件如此扎眼,主要在于把泡面同榴莲并列。在现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禁止携带和食用榴莲、臭豆腐、螺蛳粉等具有强烈刺激性的物品,但对泡面这类“有气味但不至于刺鼻”的食品未作明确规定。长久以来,在大众的认知里,高铁、机场等公共出行场所的餐饮定价普遍较贵,动辄40、50一份,而且味道也一般。对于工薪阶层,特别是学生、务工群体,为了满足长途出行的饮食需要,经济实惠的泡面就成了不二选择。据铁路部门工作人员所说,之所以不让在车内吃泡面是考虑到车厢内的公共环境,密闭空间味道难以散开。这个说法有合理性,但是仔细想想,炸鸡汉堡、中式盒饭,甚至包括煮鸡蛋,只要是热乎的饭菜,不都有味道吗?是不是都要一并禁止呢?此次“泡面之争”究其本质,是公共空间内不同群体权益的博弈,有的乘客想要享受舒适的乘车环境,有的乘客则想要自主选择食物的权利,这种冲突在密闭的高铁空间内被进一步放大。
随着我国铁路网络的快速发展,乘客群体日益多元化,饮食的配套服务上却未能同步升级。想要破解这一困局,还得铁路部门转变管理思维,从单纯的“禁止”转向“疏导+服务”的综合治理模式。一方面,铁路部门可以优化餐食供应,增加适合的餐食种类,并且阶梯式定价,满足不同乘客的需求;另一方面,多开设几个专门的“饮食区”,让有需求的乘客分布式、就近、集中在几个区域用餐,最大限度减少对其他乘客的影响。
公共服务“众口难调”很正常,但关键是管理的智慧提升、管理观念的更新,构建多元化、精细化的服务,让每一位乘客感受到自身的需求被尊重、被重视才是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