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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栖霞区法院宣判两起涉恶势力案件

2020年10月29日

高利放贷,纠集多人私闯民宅,暴力殴打、恐吓、拘禁他人,寻衅滋事。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宣判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以被告人孙胄军为首和以被告人鲍玉建为首的两个恶势力团伙悉数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孙胄军在南京市高淳区一带对外放贷,与被害人书面约定月利息3分,实际要求被害人支付口头约定月息5分至1角不等的高额利息,该高出部分利息由被告人卞球球等人获取。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被告人孙胄军自行或通过被告人卞球球纠集被告人魏家旺,刘洋、麻春哲、栾洪涛(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以喷油漆、殴打等方式向借款人非法讨要债务,逐步形成了以孙胄军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了索取债务,该团伙还多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孙胄军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卞球球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魏家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鲍玉建在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一带从事高利放贷业务,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鲍玉建为纠集者,被告人吴志成、李阳、杨宏业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先后多次通过滋扰、纠缠方式向受害人及其亲属索要债务,非法闯入受害人家中,非法拘禁受害人。

法院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鲍玉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吴志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李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杨宏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来源:紫金山新闻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缪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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