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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2019年5月24日—6月24日 举报电话:025-57052201(每天8:00—20:00) 举报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049号邮政信箱 邮编:210042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南京市检察机关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专门办案人才库,抽调全市优秀办案骨干,组成16个办案组集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挥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和依法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