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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还能一扔了之吗?

2026年05月05日
捡到手机,又随手扔了,会怎么样?近日,这个问题在河南郑州的一起判例中,给出了明确答案。
今年3月,郑州一名高三学生小杰夜间骑车时不慎遗失手机。监控显示,手机被路人元某捡走。当民警联系上元某时,她竟称“手机有密码解不开”,已随手扔进路边草丛。
由于丢弃处是监控死角,手机彻底无法找回。小杰是一名高三体育生,手机里存着训练计划、考试安排等资料。小杰觉得元某捡了手机扔掉,让他耽误了训练,最后导致体考改期。所以,他诉至法院,要求元某赔偿共计9000元,其中包括手机损失和这些间接损失。最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元某赔偿失主经济损失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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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这一判决,显然打破了一些人固有的认知。长期以来,不少人把拾金不昧单纯看作道德标准:做到了值得称赞,做不到也无需担责。但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早已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意味着,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约束,更是法律义务。 


现实生活中,有人捡到物品后怕麻烦不愿费心处置,有人心存侥幸意图据为己有,拾物毁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其实,一旦捡到他人财物,法定的保管与归还责任即已产生,不能一扔了之,更不能故意损毁。


在本案中,元某以“手机有密码解不开”为由将其丢弃。她在警方询问时曾承认“设有密码就扔草丛了”,庭审中又改称“怕电池爆炸而丢弃”。结合其行为与陈述矛盾,法院最终认定其属于故意丢弃,判定其承担赔偿责任。这说明,哪怕主观上没有恶意地占有财物,但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物损毁、灭失,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实,若遗失物价值较大且拒不归还,可能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根据司法解释,侵占遗失物价值超过5000元即可立案追诉,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说到底,拾金不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非可做可不做的“好事”。 捡到东西,请归还;无法归还,请上交——这不是选择题,而是每个公民必须答好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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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广电·牛咔视频记者:王连琦
制图、编辑:张力伟
主编:梁娜
制作:南京广电融媒新闻中心
  • 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
  • 编辑:潘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