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始,“投资于人”在南京有了生动注脚。1月10日,《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与前一版相比,新《办法》显著放宽落户条件,并优化服务举措,尽显南京吸引集聚各类人才的诚意。

据介绍,相较于2023年修订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今年实施的新《办法》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门槛,新增“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直接申请落户。
新增可落户的职业技能人员中,属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且已连续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目前仍在缴纳;属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者,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一级)人员暂无年龄限制。

其余可直接申请落户的人才涵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还提及职业技能人员家属随迁落户政策。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夫妻双方均为符合申请户口迁入条件的职业技能人员,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为符合申请户口迁入条件的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若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持有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高级技师(一级)证书、特级技师证书、首席技师证书和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