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南京广播电视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南京

南京青奥村211套人才住房明天定向开售

2019年05月30日
 今天上午,南京市房产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符合条件的在宁工作博士将享受购房贷款、租金等方面更大的优惠,同时青奥村项目也将定向开售。
青奥村精装人才住房明天开售
南京在科创企业、研发机构和各类人才聚集的区域,专门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安居社区,目前,决定将位于建邺区的青奥村项目,作为首批购买型人才住房,对企业博士和人才安居办法中A—E类人才进行销售。
青奥村坐落于河西新城,占地面积14.3公顷,总建筑面积43.66万平方米。首次推出的是4幢4—7单元211套房源,套型面积是70—215平方米,共15个户型,均价3.5万/平方米,预计明年交付。项目接待中心将于5月31日起,正式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开放。
博士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
企业博士可申请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购买商品住房、存量房的,可享受我市人才购房服务。购房贷款享受金融优惠支持,目前,我们已协调工、农、中、建、交、招商、南京、江苏8家银行,给予企业博士等人才购房商业贷款按市场利率下浮10%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使用,贷款额度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可到100万元。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
博士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免3年租金,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70%优惠承租。企业博士自行通过市场化租房居住,可申领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最长享受5年。政策还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购房、租房给予支持。
人才住房选购可远程在线申请
《办法》中认定的企业博士必须符合具备以下条件:须取得博士学位(不限户籍、国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企业(含改制的科研院所和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1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
企业博士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限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变更购房人,所购房源自交易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企业博士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须本人承租,承租期内应履行租赁合同的约定,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合同约定退租。变更安居方式的,租赁期与租赁补贴享受期合并计算,最长5年。
为方便人才申请,南京设计了开放的在线受理流程。即日起,无论人才身在何地,均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申请参加政府定期组织的选房或自行购房。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住房也可在线预订,所订房源预留一个月,待人才来宁入职即可直接办理入住。
  • 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潘容
403 Forbidden

403 Forbidden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