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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出台新规:严厉查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2018年08月14日

为了让空气质量数据变漂亮,不少监测点周围“小环境”做的特别好,甚至还有自动喷淋装置。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开始征询意见,提出从今年11月1日起,环境监测改革要全部完成,13个设区市及县级市、县、区监测站由省环保厅统一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的空气监测自动站主要是市级管理,交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维护。监测自动站直管后,对各自动站的监测将要求更严。之前生态环境部曾通报,一些地方为了让空气监测的数据好看,在监测站周边喷水。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规定: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将严厉查处。对存在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的市、县(区),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督促所在地政府查处和整改,处理意见需商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据悉,此次涉及的环境监测站包括:各市的国控监测站、江苏省本级和市县(区)地方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并购买服务的用于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的自动站、国家交由省和地方进行托管的空气自动站以及各级各类专项用途的空气自动站。

  • 来源:紫金山新闻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葛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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