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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查“不缴少缴” 确保“应贷尽贷”

2018年08月15日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东来作客“网络面对面”系列访谈活动直播间时透露,将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公积金“应贷尽贷”,依规对拒贷公积金违法行为做出明确警示。今年我市已累计查处100多起不建、不缴、少缴公积金等违规案件。

我市自1992年建立公积金制度以来,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已达1491.99亿元,支持57.5万户家庭购房。孙东来介绍,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定位我市公积金是“用来用的,不是用来存的”,因此,根据今年的资金状况,我市及时提高了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同时提高了租房提取的额度,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由不超过9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由不超过1800元提高到不超过2400元。另外,还及时调整了住房的认定标准,即由32平方米/人调整为40平方米/人。也就是说,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如果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满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条件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满足了部分改善型需求。

提取公积金,如何更快捷?孙东来介绍,我市目前已经取消了提取申领单这一项,同时还在系统中建立了同一家银行全市通存通兑制度。“以前夫妻双方在不同银行缴存,办理提取业务就要到不同的银行,现在夫妻双方只要到一家银行就可以办理这项业务。”孙东来说,目前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我市申请贷款审批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则是在抵押完以后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孙东来表示,在贷款方面,该中心对标广州和深圳,对拒贷开发商和销售商进行查整,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稽查支队,依法查处不建、不缴、少缴、骗提、骗贷等行为,已累计执法办理100多起行政执法案件。他透露,接下来将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保障能力,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的提取标准和贷款额度,同时确保公积金贷款“应贷尽贷”。

  • 来源:南京日报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葛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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