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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障房分配、政府采购等信息要及时公开

2018年07月17日
7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将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在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公开的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等部门做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其他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来源:南京日报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葛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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