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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电视业务实现联办

2018年07月10日
从7月9日起,中山路不动产登记大厅增设水、电、气、有线电视服务窗口,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联动办理,切实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多件事”。这是我市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介绍,中山路不动产登记大厅位于中山路171号,水、电、气、有线电视服务窗口开设在一楼,依次为17—20号窗口,可办理主城六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下列业务:面向居民个人的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过户,以及用气、有线电视的新户开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用水过户、用电过户、用气过户、有线电视新户开通或过户;面向居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客户信息变更(房屋坐落、联系人等)。条件具备后,将逐步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目前暂不能在中山路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的,请按原办法至其他水、电、气、有线电视营业网点办理。 
当事人可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一是在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领证前,当事人可持不动产登记收件单(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综合收件单)、身份证明、缴费卡(折)或凭证等材料申请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涉及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应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申请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二是在领证后,当事人可持新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费卡(折)或凭证等材料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 
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时,应先缴纳已发生的费用,费用结算事宜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目前,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联动办理仍处于磨合阶段,请当事人给予理解和配合。如有疑问,可咨询水、电、气、有线电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或拨打咨询电话:96055(用水)、025—82217500(用电)、96889688(用气)、96296(有线电视)。
  • 来源:南京日报
  • 审核员:张超 丁永龙 王会敏
  • 责任编辑:葛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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